本報訊(張曄記者聶毅)開陽縣自去年6月成立醫療救助基金,目前已有18名特殊困難群眾獲得醫療救助,救助金額達49.8萬元。同時,還實施困難群眾民政醫療救助832人次,救助金額241.03萬元。
  該項救助制度的執行標準為:救助對象因患大病住院治療,對已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報銷、新農合報銷、民政醫療救助後,仍不能支付自己承擔部分醫葯費用的特困群眾以及與縣農村信用聯社簽訂借款協議還不起醫療貸款的特困群眾或因大病產生的醫葯費用導致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困難群眾,按一定比例實施救助。
  特困群眾醫療救助對象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市分散供養孤兒和農村孤兒因病住院不能承擔自付醫葯費用等特困群眾;與縣農村信用聯社簽訂借款協議還不起醫療貸款的特困群眾,包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市分散供養孤兒和農村孤兒等;城鄉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導致自付醫葯費用超過該家庭純收入2倍以上特困難群眾;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救助對象須在開陽縣人民醫院、開陽縣中西結合醫院、開陽縣婦幼保健院醫療。  (原標題:49萬救助18名困難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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